公共教学部关于财务经费管理的规定

作者:公共教学部 时间:2024-09-23 点击数:

第一条 规范部门财务经费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关于财务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部门经费由办公室归口办理管理。

第三条 部门年度经费预算,由办公室根据学校预算要求,提出部门年度分项预算建议,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报学校财务处。

第四条 部门经费由部门负责人“一支笔”审签。专项经费,按专项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 部门经费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按照学校经费审批管理办法执行。不得拆分、划整为零审批经费。

第六条 经费开支统一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核实、申报、报销,对票据核验、经费支出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 每季度办公室负责与财务处核对部门经费开支情况,并向部门领导通报;每半年在党政联席会上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年底公示部门经费使用情况。

第八条 办公室要做好重大项目和大额经费报销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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