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教学部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0-10-02 点击数:

外聘教师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有益补充,公共教学部承担着9门全校性公共必修课,为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进一步加强外聘教师管理,按照《云南艺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聘用条件

(一)各教研室所开课程工作量超出现有在岗教师最大工作量时,可对外聘请教师;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特别是教学方面的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按照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进行教学;

(四)具有课程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校教师讲师及以上职称。

二、聘任程序

(一)每学期课表发布之前,根据教学任务情况,由教研室主任提出拟聘申请,外聘教师本人填写《云南艺术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经公共教学部同意后方可进行排课;

(二)公共教学部对拟聘教师进行上岗前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岗;

(三)拟聘教师填写《公共教学部外聘教师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银行卡以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四)外聘教师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公共教学部颁发聘书。

(五)公共教学部对外聘教师说明教学要求、工作职责及课时津贴标准,并根据本规定与外聘教师签订聘任协议。

三、聘后管理

(一)各教研室负责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外聘教师档案;

(二)各教研室组织外聘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教学管理规则制度、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编写等。

(三)各教研室组织随堂听课,评教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四)外聘教师应服从教学安排,履行相应的职责,认真编写教案和备课,按要求完成教学任务。

四、酬金标准与发放

(一)课时酬金按照公共教学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酬金按月结算,当月核发上月的酬金。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公共教学部负责解释。

 

 

云南艺术学院公共教学部外聘教师登记表

填表日期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党派

毕业学校及专业

学历层次

职称

身份证号码

手机

现在何处

何部门任职

电话

个人

简历

科研成果

可教授的课程

每周可选用的时间

教师资格证

普通话过级证

中国银行卡号

备注

备注:请您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含本科)、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等复印件连同本表交到公共教学部办公室(公共教学楼B108)。

云南艺术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审批表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民族

政治面貌

职称(含职业或执业资格)

原工作单位

毕业学校及时间

所学专业

现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聘用岗位及教授课程

外聘时间

家庭

成员

主要

社会

关系

性别

称谓

年龄

二级学院意见

 

(签 章)

教务处

意见

 

(签 章)

人事处

意见

 

(签 章)

学院意见

 

(签 章)

备注

本表由应聘者本人和用人单位各存一份。

 

办公地点:呈贡校区公共教学楼B区1楼        联系电话:0871-65937465

版权所有© 云南艺术学院    滇ICP备05001258号